• slider image 81
  • slider image 82
  • slider image 83
  • slider image 79
:::
重要 蘇哲毅 - 訓育組 | 2021-03-23 | 點閱數: 557

說明:

依據菸害防制法

第12條第1項規定:「未滿十八歲者,不得吸菸。」

第15條第1項規定:「各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為全面禁止抽菸。」

第28條第1項規定:「違反第12第1項規定者,應令其接受戒菸教育。」

第31條規定:「違反第15條第1項或第16條第1項規定者,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。」


另,依戒菸教育實施辦法第5條第3項規定:「辦理戒菸教育之時數,不得少於二小時。但未滿十八歲吸菸者一年內再違反時,得延長時數。」


綜上,澎湖縣衛生局辦理戒菸教育時數規範為:未滿十八歲吸菸者,需接受戒菸教育三小時,一年內違反兩次者,需接受戒菸教育六小時,一年內違反三次(含)以上者,需接受青少年戒菸班教育。

 

:::

會員登入

空氣質量指數AQI

Magong的即時空氣品質
2024年03月29日 21時10分
72
空氣質量可接受,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
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應減少戶外活動
空氣質量可接受,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

成語隨時背

ㄋㄧㄡ ˊ ㄐㄧㄠ ˇ ㄍㄨㄚ ˋ ㄕㄨ   
掛書於牛角,且行且讀。形容勤苦向學。

好站推薦快速連結

[ more... ]